陳郁婷
4月24日下午10:25 ·
有人說[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],
其實是因為懂法律的人比較知道常見的地雷在哪裡,所以可以避免犯錯
最近因為有一種案件很常出現,很違反一般常識,
已經有很多無辜的孝子女們遭受波及,
為了避免有更多人踩到地雷,我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法律常識
就是很常見父母在世的時候,
通常是獨居,或只會跟其中一個或兩個子女同住,
而其他子女則是各自居住在外,
由於父母年邁或生病的關係,會把自己的財務大權交給同住或常來照顧的子女管理,
這時不管是全部送給同住的子女或者只是把管理權交給子女,
掌有管理權的子女由於常常幫父母提領現金以因應父母生活所需,
很自然地在父母過世後,也會繼續提領父母的錢來支應父母的後事及喪葬費
但是!!!!!
千萬記得不可以!!!
父母在世時,你就算提領幾百萬元 幾千萬元 都沒關係,那本來就是父母的授權範圍內
但是父母過世後,就算父母生前有交代,就算是支應喪葬費,而其他子女超級不孝、完全不付一毛錢,你也不可以提領1塊錢!!!
因為就在父母死亡的那刻,所有父母的財產變成了[遺產]
而[遺產]是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
如果去提領的話 臨櫃提領就有偽造文書罪 用atm提領則有詐欺電腦設備罪,
而且通常都會起訴!!
就算檢察官再同情你,認同你是個孝子孝女,
他也只能很遺憾地把你起訴(只有少數不起訴),起訴後遭判刑的機率很高。
所以
[明明是父母生前的意思,但是在父母死後卻不能領錢,
只有全體繼承人都同意且繳納遺產稅後,才可以動用]
這個雖然很違反一般老百姓常情,但是還是沒辦法,
請大家一定要背起來,以免誤踩地雷,明哲保身。